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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第一百零四章 番外六 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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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番外六白首

随后, 据说家里又介绍过国内一位年轻有为的高级公务员, 刚刚上任了某地的副区长, 仕途前途远大。

对叶家父母而言,这样的选择就符合普遍的社会价值观。女儿不能单身流落在外, 将来终究要回国发展,嫁给外国人可不放心,当然要在国内扒拉出一支潜力股。

叶晓白在暑期被拖着回国相亲, 她推托不愿意见副区长, 在家仅仅待了几天, 就赶航班要返回美国上学。

那位副区长单身未婚,在学校时,就是对校花们空有仰慕之情无奈屌丝之貌无人垂幸的, 现在终于凭籍官位作为屌丝翻身的资本,对这事还挺认真,有心一近芳泽,驱车亲自赶赴机场, 要给美女送行。

叶晓白却是隐瞒了所有人, 也特意选择这一天来到机场,不在沉默中被闷死,就总有一日要爆发。

她到了机场就去柜台退票,当场弃掉返回纽约的机票。

副区长提着公文包, 微微笑着站在大厅一侧,由手下司机端着一束花,还在等着呢。叶晓白拂了一下发帘, 低着头,从对方视线的盲区悄悄走开。拉着行李箱,头也不回,转过这家航空公司的柜台,穿越来来往往的旅客人群,穿越检票大厅……

她拖着行李箱跑起来。

高跟鞋碍事,怕跑慢了被人追上,她脱掉高跟鞋,拎在手里,往前奔跑。高中体测800米的时候,周遥拼命带着她跑,好像都没有跑这么快。就是要跑出这个天地,跑出这个笼子。

每一份坚持多年的执着,背后一定深藏着抹不掉的伤痕。

一场蓄谋已久的叛逆,就是要让压抑的愤怒与不甘心像洪水一样骤然溃堤。这口怨气,叶晓白大约可能也憋了八年,终于宣泄。

这次不用任何人领跑,或者为她指路指引方向,叶晓白就是有备而来,跑过一段长路,突然站定了脚步,盯着前方。

另一家航空公司柜台附近,也是即将赴美的航班,检票旅客正在排大队呢。同样拖着拉杆箱匆匆赶往柜台的人,也同时停下脚步,猛地抬头,看见了她。

唐铮与另外两位同行朋友,一群搞庭院水景工程的土包子小老板,这次是带领若干技术人员,赴美考察兼旅游的。

人流穿梭,像在时光中流动,瞬间化作无数飘渺的水滴,飞扬在金色的阳光里,让模糊背景中的人影变得蓦然清晰、高大。

“哥。”叶晓白轻声叫道。

唐铮惊愕,没有说话,行李箱立在地上,看着人。

之前两人只是通过几次电话和视频,突如其来的一场遇见,眼前四周仿佛卷起澎湃的洪水,让狂喜吞没一切。

阳光拂过叶晓白的发帘,拂去一身干练的黑衣,留在唐铮眼睛里的,就仍是当年初见时,白裙长发的模样。

眼底的光芒未变,人就没有变。叶晓白提着鞋,光着脚,对他一笑,意思就是,我准备好了,我来找你了。

他俩在人群中盯着对方,缓缓地,都绽出笑容。

身边那俩同行的朋友,当然不认识叶晓白,表情相当微妙,讪笑着咳嗽一声:“介绍一下,这谁啊?”

唐铮很爽快地一笑:“我女朋友。”

两位围观见证的大灯泡一脸哗然,就没听说过唐铮有女朋友。

而且这么高挑漂亮。

像是要对身边围观的所有人发出一份朋友圈通告,唐铮大声道:“我的女人。”

“过来。”唐铮伸开手臂,看着叶晓白向他走过来,然后搂在怀里。

叶晓白盯着唐铮胸口处,恤衫下面微微凸出一块饰物的形状。她摸到用红绳吊住的项坠,从衣服下面牵出来。白色吊坠就是一块很不值钱的小石头,已经衬不上唐铮现在能屯金银的身家了。

唐铮弯下腰,扶住叶晓白一只脚踝,把高跟鞋穿回来。

他俩就一人拖着一个行李箱,大步往柜台走去。叶晓白就是要“你去哪我就去哪”,买了唐铮乘坐那一趟航班的最后一个空座。

叶晓白这样的女孩,她的一生假若让一切循规蹈矩,安分守己按部就班地度日,她还缺什么?

她缺少什么。

她渴望什么。

许多人不会理解,在叶晓白的心中,“唐铮”这个名字,涵义早已超越一个初恋男友的分量。这名字所代表的,就是歌里唱出的那句话,没有什么再能阻挡,你我对自由奔放人生的向往。

心中一片自在的天地,它一直都清澈高远。属于我们的年华,盛开就永不凋零。

上了飞机,两人的座位一个在很靠前,另一个在飞机尾巴上。唐铮起身还没来得及说话,叶晓白自己走过来了,问唐铮旁边坐的那几个人:可以和我换座位吗?他是我男朋友,我们好多年没有在一起我们刚刚重逢,我想在飞机上十二个小时也能和他坐在一起。

那几人同时站起来,愿意跟她换座位。

航班降落在美西岸的旧金山,“公务考察”彻底变成重逢的蜜月,生意上赚钱的事都暂时晾一边了,没有什么比破镜重圆更重要。他们逛了许多处著名的建筑和景点,唐铮开车载着晓白,沿一号公路南下,玩儿到洛杉矶。

聊这些年发生的一切故事,聊学业与事业,聊属于他们的未来。

甚至讲好了晓白回北京后做什么工作,两人在哪个区哪一片买一套好房子。

晚上在酒店过夜,唐铮离开,去同行朋友的房间睡觉。

叶晓白把房门打开一道缝,穿着睡裙站在门后:“你不陪我么?”

唐铮回头说:“不陪。”

叶晓白不说话。

唐铮说:“这么多年我都等了,不差这几天,我就等咱俩名正言顺的那天。”

“哪天?”叶晓白问。

“哥回国娶你过门那天。”唐铮笑着说。

“别等回国再娶了,”叶晓白很认真地说,“在这里也可以结婚啊。”

唐铮是在几天之内再次被惊着了。叶晓白当真是一切有备而来,行李背包里装着全部身家文件,全都想好了。

“你还需要考虑吗?”叶晓白说,“你还有其他女朋友吗,将来可能会结婚的对象?”

“没有。”唐铮摇头。不必思考,确实没有了。

“那我也没有。”叶晓白一笑,“那你还需要考虑么?”

唐铮摇摇头。

不需要。

洛杉矶距离拉斯维加斯已经很近了,高速公路车程大约四小时。

人生的路还很长,但年轻的冲动和疯狂就这一次。

唐铮当即就打了电话去东岸找人,问周遥:“遥儿,劳您大驾,我要借你用一下。”

尚在暑期,还没开学,周遥在学校图书馆里做论文兼打工。“借我干什么用啊?”完全被蒙在鼓里的周遥,开玩笑说,“我身上除了下半身前前后后只能给嘉嘉用,其余各个零件都借铮哥了,你要我干吗?”

“周遥,你最好亲自过来一趟。”唐铮说,“老子找你做伴郎,我要结婚。”

啊!!

周遥是继唐铮自己之后,第二个被这消息惊得下巴当场掉下来了:“你要跟谁结婚?什么时候的事儿?在哪?你在美国结婚?”

“我还能跟谁啊?”唐铮笑说,“我和晓白在维加斯的酒店等你,限你三天之内飞过来,来不来你小子看着办吧。”

周遥随即就赶紧通知瞿嘉。

天哪,嘉嘉你知道吗,唐铮那厮要结婚了!你快飞过来啊,我们都认识的那两个人,他们要结婚了。

瞿嘉接电话时,穿得笔挺整齐,正在要去一家外企公司面试的路上。

从出租车上下来,站在宽阔的街边,瞿嘉对电话里说:“谁要结婚了?”

“唐、铮!”周遥在断续嘈杂的不良信号干扰之下,大吼着,“他要娶叶晓白了!”

“是么。”瞿嘉说,“还以为你大老远打电话给我,是要娶我呢。”

“……”

俩人隔着电话都笑出声,然后又不笑了。想要安慰和表白的话堵在喉咙口,都懂那种惆怅微酸的滋味……

周遥从这个城市飞到那个城市很容易,但瞿嘉就太不容易了。

瞿嘉也从来没有想到,会要缺席唐铮的婚礼,有一天唐铮要娶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了,他这样重要的人物竟然能不在场。

周遥和唐铮两个人轮番打长途电话,在电话里指挥瞿嘉,去办护照,加急加急,去找这个那个朋友帮你忙,去申请签证,去买机票,速来!

就为等瞿嘉翻越千山万水赶过来,唐铮他们把办事的日子又拖延了半月,顺便把美国东岸也玩儿了一圈。

签证那几年不太好弄,签证官卡得非常严。瞿嘉是揣着名牌大学毕业证以及作为“拆二代”的一堆房产证去面试的,签证官也懒得看那些东西,这个证那个证的,人人都揣着一大把。

打动签证官的,是周遥给大使馆传真的一封信,寥寥数语,情真意切,告诉对方,这个男生远渡重洋出一趟国,是要过来做伴郎的,他必须出席发小的婚礼。

亲人团圆,或挚友相聚,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签证官就认这个理由。

瞿嘉那时头一次出国。

之后他也有很多次机会出国旅游,只是唐铮意料之外的这桩喜事,把出来玩儿的日程一下子提前了。

四位好友,异国他乡的路上终于再次相聚。他们租了一辆红色的敞篷跑车,行驶在维加斯的大道上,掠过霓虹灯闪烁的光影,扬臂高呼……

“你带西装过来了没?”周遥问瞿嘉。

“我还需要穿西装么?”瞿嘉反问。

“你不是跟我一样做伴郎的吗?”周遥再反问。

“哦,我以为维加斯结婚特别容易,不用准备那些啰嗦玩意儿。”瞿嘉一耸肩,很无所谓的。

“在哪儿结婚你敢穿个牛仔裤就来?你长得再帅也不行啊!”周遥搂着瞿嘉,贴着耳朵讲话,老公乖一点,不准耍小别扭。

“哎,婚礼确实朴素了点儿,就靠你们俩给老子拉风了!”唐铮一摆头,“路边很多店做这个生意,你俩去吧,租两套最好看的西装穿在身上。”

瞿嘉刚一转身,又转回来,看着唐铮和叶晓白:“就我们两个伴郎?……没伴娘吗?”

“我在美国没有能当伴娘的朋友。”叶晓白说,“而且,给你们俩配伴娘,看着不合适么。”

确实不合适,瞿嘉点头,然后一指周遥:“那就我当伴郎,你当伴娘,正好么。”

“去你的,不许欺负我。”周遥说。

“路边那个店,租婚纱,西装,还有伴娘裙子。”瞿嘉突然一笑。

“我觉着可以。”唐铮也笑。

“我不!”周遥一脸委屈怒意,“老子腿粗,我扮得不像,我不干!”

瞿嘉笑着搂过人,揉揉周遥的头发和一张俊脸,趁人不注意亲了一口这个宝贝儿。俩人勾肩搭背,进路边小店租西装去了……

当晚宿于酒店。两套华丽的、带有缎面装饰的纯黑色西装,挂在房间一角。

周遥从楼下拎了一瓶红酒上来,还有两个高脚杯。他把红酒倒上,想玩儿个浪漫,顺便灌醉亲夫以便得手。

唐铮那个大款拍出钱,给两位伴郎订了一个情侣豪华房,周遥随即就发现,洗手间与卧室大床之间,没有墙,就是一扇透明大玻璃,一眼即全部看穿。

瞿嘉进去洗澡了,一回头,隔着玻璃看见周遥。

周遥也盯着瞿嘉。

瞿嘉用口型吐槽了一句,这什么品味的情/趣房间,马桶也一眼就能看得见啊,周遥你这么喜欢看吗。

三下两下脱了衣服,打开淋浴喷头,水“轰”得一下,溅湿了瞿嘉的脸和胸膛,溅湿了玻璃门。

周遥当场就不能忍了,一言不发冲进淋浴间,去qiang暴他的男朋友。

他穿着衣服跑进去的,水花喷射着几乎溅到房间大床上,红酒还没喝,人已经醉得要飞升了……

周遥把瞿嘉按在湿润的马赛克墙壁上,亲密地贴着。瞿嘉一笑,没有别扭或者废话,把推推搡搡欲拒还迎的前/戏过程都免了,让他舒舒服服地就得手了,爽透他了。

婚礼在白色教堂里举行,周围点缀了许多圣洁的百合和绣球。

音乐声浸在风中轻轻飘过,没有高朋满座,没有欢呼的人群与漫天桃红花雨,身后只有化妆师和摄影师,微笑着不出声地观礼。

唐铮也穿了一身很帅的黑色西装,身材挺拔,右手肘弯过来,叶晓白就挽上去。

周遥和瞿嘉站在后面,周遥突然也抬起右手摆了姿势,把胳膊肘塞给瞿嘉,示意。

瞿嘉笑他一下,没说话,挽住了他。

他们一路跟随新人夫妇。教堂里通往神的旨意的这条路,他两人也正经端庄地走了一遍。四周碧树与白花相间,美得就像天堂。

牧师引导新人念结婚誓言,交换事先买好的戒指,新郎吻他的新娘。

叶晓白回头一笑,心思细腻,突然对牧师说:“刚才念的那些誓词,可以为他们两个再念一遍吗?”

从今往后,无论是好是坏,是喜是悲,是富贵是贫穷,是成功是失败,我会支持你,爱护你,与你同甘共苦,携手美满人生,并始终对你忠贞不二,与你白头偕老。

牧师笑着看看周遥和瞿嘉,心领神会,点点头,就一句一句地,教两位同穿西装的年轻男士把这段誓言念了一遍,

牧师把教科书式的台词都念完了,轻咳了一声,欠身低声问:“你们这伙人还有富余的戒指吗?”

唐铮还没说话,周遥和瞿嘉不约而同地低头掏兜。

他俩表情都是紧张而急迫的,沉默着,手指都在发抖。周遥差点儿把他精心准备的蓝色天鹅绒小盒子掉到地上,还是唐铮眼明手快,在身后帮他捞住!

周遥瞒着瞿嘉,临行前在洛杉矶的珠宝店买了戒指。

瞿嘉瞒着周遥,临行前在北京的店也买了戒指。

心有灵犀,买到差不多的颜色款式,都是白金素色指环,觉着对方会喜欢吧。

他们相互看着,痴痴地笑出来,把自己买的指环给亲夫戴到手指上。

他们两人不会拿到结婚证书,双方家长亦无法前来见证今日场面,在将来很长一段岁月里,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宣誓。但他们确实念过了这份誓言,看着对方的眼,做出了忠诚白首的承诺。

牧师也笑咪咪的:“you two may have kissed each other for a thousan today the feeling i kissa promise. ”

“now the best man can kiss the other best man.”

唐铮就听懂最后这一句,赶忙抬手招呼摄影师,快快,别漏拍了重要镜头啊。叶晓白笑着翻译:“现在伴郎可以亲伴郎了。”

瞿嘉其实连这句都没听正确,他理解的意思是,现在,这个最帅最棒的男人,可以亲另一个最帅最棒的男人了。

周遥笑着捉住他脸,凑上嘴来,瞿嘉也伸开手掌捧住周遥的脸,他们第一千次地亲吻对方。

吻完一低头,手里被新娘塞了一束捧花。

瞿嘉顺手举了捧花送给周遥。

周遥就笑得像个英俊的小男孩,然后伸开手掌抹脸和眼睛。

转过身时,唐铮用力一拍周遥的后肩,再指瞿嘉:“晚上回去狠狠地睡他!”

周遥脸上就是狂喜之后的呆滞和花痴表情:“昨晚我已经睡过他了。”

瞿嘉侧过头来,亲了周遥眼角湿润的地方,小声说:“今晚是我的,以后不让遥遥再流眼泪了。”

……

这是周遥和瞿嘉相识的第十五年。岁月不思悔改,彼此没有辜负。

他们二人皆如此幸运,在年少轻狂的时候都不曾错爱。

少年夫夫,结发之情,在最好的年华相遇,再用一生相守。

那年冬天,有一个漂亮非凡的男孩,穿得乖巧整齐,沿着他命运的轨迹,流浪到胡同口。而另一个沉默孤独的男孩,早已站在房檐下的雪地里,在这里等了很久,等待两人相识的一刻。

——《浪子》·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结束,感谢所有追文的读者,感谢你们喜欢嘉嘉和遥遥,唐铮与晓白。一段关于青春与时光的回忆,在他们每人最好的年华,不曾辜负,真情无悔。

新文题材和时间尚未确定,关于本文将来额外的番外或出版相关,请多关注我的微博香小陌的护国寺小吃摊,请收藏我的晋江专栏,我们下篇文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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