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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神秘的姨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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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韩瑾蓉看他神色凝重,问道。

秦邵将自己所想跟韩瑾蓉说了。

“爷!那该怎么办?要不我们逃吧!”

小姑娘急切地说道。

“逃到那里?哪有那么容易?现在只是猜测,还不确定。”

秦邵无奈地笑道。

这安陆州之地可以说就是兴王的地方,既然他们关注自己,自然也会注意自己的行踪,能逃什么地方。

且他们现在已经落户于安陆州,先前贼乱落户还好说,如今要去别处还没那么容易,他还没有秀才的功名,出门是需要路引的。

“爷,你说的对,也许兴王只是觉得你们像有缘而已,毕竟你那么年轻,你年长,纵然长相相似,年纪在那摆着!另外……”

韩瑾蓉纵然先前因为担心秦邵,有些急切,这会儿倒是冷静下来。

“你继续说。”

秦邵觉得她说的有理,刚才自己可能确实想的太多。

“另外,就是如果您是无名之辈还好说,您现在可是县试和院试桉首,现在咱们京山很多人都认识您,县衙很多官员都也见过您的。”

韩瑾蓉分析道。

“你说的有道理!”

秦邵觉得韩瑾蓉分析得很有道理。

退一万步想,就是兴王有意让自己做替身,应该不会在自己已经出名之后。

自己现在大大小小在京山算是小名人,用自己不是给他找麻烦吗?

且鲁廉献熟悉自己,方向纵然没细注意过自己,城池保卫战的时候也知道有自己这个人。

想起先前鲁廉献见到自己的惊异之色,应该是已经发现自己跟兴王长相相似了!

想到这里,秦邵内心安定下来。

他确信自己是想多了!

不过为今之计,最重要的还是好好科考,早日将秀才拿下来。

自己地位越高,自身的安全越有保障!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

兴王在秦邵家里呆了两天。

秦邵还是正常读书,并未表现出内心有多大波动。

兴王倒是对他很是温和,还不时对他的文章的指点一二。

肯定了他作文能力,虽语言不够华丽,倒是言之有物。

只是看了他做的诗直摇头。

秦邵做的那首事是关于杨柳的。

他不擅于作诗,没那方面的天赋,特别是考试的时候还要临场发挥,真是太难为人了。

没有办法,他只能采用最笨的方法,将考试试题可能涉及到景啊物的都做一遍,然后找祝老头帮忙修改指点。

今天他做诗的是关于杨柳的,自己读来也觉得无趣。

“道长,这作诗太难了,唧唧歪歪的好没意思!”

秦邵有些泄气。

“你俗……”

兴王想继续教训,看到秦邵那无奈的表情,胡子抖动了几下。

“写诗不是让你写打油诗,干巴巴地描述,要从景色延伸到人内心的感情……”

朱佑杬夫子耐心地教导道。

“道长,要不你根据写一首关于杨柳的诗,也让我学习学习。”

秦邵干脆要求道。

他见过兴王画的画,写的诗倒是没见过。

祝老头写的诗和做的画,包括给自己批注的文章,他都留存起来。

他可是名人,他要将这些东西留存起来,留给自己的后代子孙,以后可是要值大价钱的。

有时候祝老头写的演草纸他也会收集,祝老头有段时间怀疑他是不是没钱了,想节省纸张,给他送了不少纸张笔墨,弄得秦邵挺不好意思。

这兴王虽然算不上大才子,但是人家身份在这。

他的墨宝一样也是有价值的。

秦邵想到这里,直接拿出纸笔给朱佑杬,并在一旁殷勤地磨墨。

《杨柳》

金丝缕缕是谁搓,时见流莺为掷梭。

春暮絮飞清影薄,夏初蝉噪绿阴多。

依依弱态愁青女,鸟鸟柔情恋碧波。

惆怅路歧行客众,长条折尽又如何?

秦邵拿着兴王写的这首诗看了半晌还没回过神来。

一向端着不太苟言笑的兴王,诗歌竟然如此旖旎细腻。

依依弱态愁青女,鸟鸟柔情恋碧波。

看着他微微有些句偻的身躯,秦邵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有些微酸。

谁不曾青春年少?

这位如今中年被病痛折磨微微句偻的中年男人,曾经也是骑马狂奔的风发少年!

也曾是那个强硬不屈跟襄王争田地的英武王爷!

时见流莺为掷梭!

也许他先前出城只是多年困囿于此,趁机出城一趟而已,想想也是不易。

他们在家写诗作文的时候,王寅带小三子上山打猎。

下雪天他们收获还真不少,打了两只山鸡和三只野兔。

秦邵干脆提议吃烧烤。

兔子清洗干净,用酒、盐、花椒等各种调料腌制,然后刷上蜂蜜用架在火上烤制,鲜嫩向滑,很是美味。

山鸡则是宰杀腌制后用荷叶包了,放在炭火火堆中闷熟。

山鸡的味道很是馨香,只是肉比较柴(老的意思),味道并不是很好。

如果在前世,这些东西都是野生好东西,可以卖大价格。

秦邵前世没生活在山区,他们那个地方更没有所谓的野鸡。

只他爷爷经常提起小时候门口就有很多野鸡,味道如何如何好,让他很是向往。

后来进城有了些许钱,也去一些所谓的高档饭店吃所谓的野味,那个时候就点了野鸡,吃着跟普通柴鸡没有多大区别。

后来才知道那些所谓的野鸡都是假货,哪有什么野鸡,都是家养的,只不过看着瘦小而已。

如今在这大明倒是真吃上了原汁原味的野鸡,味道倒是真的很一般,真是见面不如耳闻。

兴王倒是兴致勃勃,因为病的原因,他已经好些年不曾上山打猎了。

就是早些年打猎,也是宫人帮忙烹制切割好端上来食用,哪像现在还是自己下手。

不过倒是趣味十足!

“秦公子对美食真是有研究,还能用荷叶包鸡这样吃,实在是妙!我早些年上山采药之时猎过野鸡,火烤后闻起来香,吃起来倒如干柴,你这种烹制方法,鸡肉倒是嫩了许多!你真是聪明,如何相出这样的制作方法?”

相比较兔肉,周文采倒是很喜欢烧野鸡。

秦邵想那野鸡肉老,用荷叶包裹烧烤还略老不嫩,他火烤不跟吃干柴一样才怪呢!

“我哪能想到,这是我姨母教授于我的,她原先在宫廷中侍候过贵人,知道一些美食烹制方法。”

逃难路上,她那姨母曾用荷叶包裹红薯烧火做熟让他食用,他却无胃口。

姨母说他身体弱,没有鸡子,如果有鸡字也可用这种方法烹制,吃了他能身体好的快些,说宫里的贵人们就用这种方法做鸡,很嫩,很滋补。

“你姨母在宫中侍候过贵人?”

周文采惊异地问道。

兴王的眼神也看向秦邵。

秦邵才觉得自己不小心说的有些太多。

不过逃难过程中,他生病浑身迷迷湖湖,他那姨母一直跟他絮絮叨叨的,确实是说在宫中侍候过贵人,后来被遣回家跟母亲相依为命。

“可能……可能也就是一般的大户人家,我那姨母说话总爱夸大。”

秦邵讪讪地笑道。

朱佑杬却盯着他,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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