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书亭->男频->重生之向老实人宣战->章节

228.打猎

热门推荐: 佞臣凌霄 洪荒明月 重生军婚:首长,早上好! 无耻术士 我真的不开挂 杨晟已过万重山

“干杯!”

庆祝南湖战队夺冠的庆功宴上,顾允被围在中央,干掉了一整杯红酒。

庆功宴上除了冠军队伍之外,IG战队全体以及王公子也一并收到了顾允的邀请。

“你是真牛逼啊,兄弟,我就没见过哪个老板爱好打游戏,自己把队友扔到一边上去打,还能在世界级舞台上打出名堂的。”

王公子喝得很尽兴,搂住顾允的肩膀,觉得这个小兄弟有点意思。

对于他来讲,投资电竞只是自己的一大爱好,能不能拿到成绩本身并没那么重要,就和圈内的一部分富二代一样,爱好和玩票就足够他们投入精力了。

王公子一开始以为顾允也是这类人,搞俱乐部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喜欢打游戏的初衷,当他看见顾允亲自上阵,力挽狂澜拿下两场回家局时,他知道他错了。

顾允是个愿意在一个领域深入钻研进去,在他眼中好玩的人。

王公子从不会说谁很成功、很有钱,他对有钱的评判标准太高,而他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就是“好玩儿”,当然好玩儿包含很多东西,最基本特质就是不市侩、有情趣。

微醺之后,大家各自回到四季酒店,王公子拉住了顾允。

“兄弟,明天他们都要回国了,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去玩一圈?”

王公子一般不会独自旅行,每次都和朋友结伴出行。

“去哪?”

“先去德州吧,然后飞洛杉矶,今年NMB忙的跟狗一样,原本准备6月份去德州打猎,一直没空来美国。”

顾允发现,熟了以后的王公子讲话时喜欢穿插一些英文词,语速快,沪城话的节奏+京城话的语境,爱带脏字,NMB和TMD使用频率最高。

但他并没有冒犯的意思,只为了加强语气,或者是提升口腔的快感,让聊天气氛变得很熟络。

“我的朋友都特别爱跟我出去旅游,有几点,第一,基本上不花钱,包机出行,酒店餐厅我都订好了,不用看价格;第二,我见识比较多,每个城市哪家酒店最有特色,什么地方最好玩,我的品位肯定是最尖端的,他们省得做攻略了;第三,有些地方不是你有钱就能去的,还得有路子才能订上位,我朋友比较多,俄国商人、霓虹国会议员,有时候能帮上忙。品位、路子、金钱,三者缺一不可,我集合这三点,所以跟我出去旅行既省心又好玩。”

面对如此真诚的邀请,顾允再也说不出拒绝。

“正好我在德州有个林中小屋,白天我们去打,晚上正好做烧烤。”

......

飞往德州的飞机到达机场,来接王公子一行的是一名短发女人,古铜色的肌肤,身高腿长。

顾允也不是独自一人出行,队员们集体回国之后,酒桌上听见二人对话的程盈盈,自告奋勇留下来陪他一起。

“顾总,你们要是去打猎的话,我可以打下手,烧烤,扎帐篷,钓鱼,取火我都会。”

“行,那你跟我一起去吧。”

打猎是不少美国人的传统,特别是在德州。猎人们讲究敬畏自然和猎物,尽可能减少猎物的痛苦,不以杀戮为乐,只取适量且不得浪费食物。

一行人开着一辆吉普牧马人,短发女人尤玫把脚下的油门踩到最深,行驶在德州一望无际的猎场上。

德州是全美唯一可以称之为“牛仔”的地方,是牛仔文化的起源地,无可替代。

这里有全美国枪支管控最为宽松的环境,五十多种枪支、世界上最顶级的夜视仪、十万发以上的子弹储备,堪比枪械商场的水准。

“洛杉矶打枪还不大行,因为加州枪械管理比较严格,靶场没有全自动武器,最开放的还得算德州,牛仔的老家,在这NMB不买枪就跟家里没刀叉似的,每天都惦记开着车去哪射点什么。”

顾允和王公子坐在牧马人后排,越野车的窗子完全敞开,两个人在风中大声说话,风把他们的头发吹得老高。

“我平时是个不运动的人,但是喜欢玩枪、玩弓箭这类跟武力有关的活动,具体怎么好玩,如果你没试过也不好解释,就像有人特喜欢打高尔夫,我就特不喜欢。”

男人喜欢射箭、打枪,跟骨子里的征服欲有关,英国皇室里男孩从小就要接受军事训练,每年还要组织一次狩猎活动,就是要保持大英帝国的血性。

这是顾允第一次触摸真实的枪械,很重,很冰冷。

“第一次玩吧?”

王公子望着抱着霰弹枪爱不释手的顾允,开口问道。

顾允点点头。

“我第一次玩的反应和你差不多,激动,兴奋,控制不住。”

提到打猎,王公子还讲起15岁时第一次射杀野兔的经历。

“我第一次打兔子就是玫姐带的。当时学校放短假,玫姐说去他家玩玩,她父母原来在伦敦金融界工作,赚了笔大钱就退休养牛了,有个大庄园,进了门到她家房子还得开十分钟车。下午我们吹牛B、打网球,和她爸抽雪茄,到了晚上她说咱们打猎去。我说让打吗?她说没问题,打猎就是英国人发明的。而且野兔会毁坏草场,定期就得消灭一次。”

前面开车的尤玫听见老同学提到自己,笑了笑,不说话。

“晚上我们和牧场管理员开着敞篷吉普过去,车上有两盏大灯,一红一白。到牧场一看,兔子贼多,管理员关掉照明灯开红灯,也怪了,兔子居然都不动了,野兔好像是红绿色盲,移动靶变成固定靶。我们用的是小口径来复枪,离着20米用瞄准镜还是很容易打的。半个小时我们打了11只兔子,要打一晚上估计能打100只。路上玫姐还干掉一只狐狸,用她的大口径步枪打的,她说我们的小口径如果一枪打不死狐狸,它就会发出高频率叫声,人类听不见,但会把周围的野兔都吓跑。”

回忆起打猎的故事,王公子话匣子完全控制不住,一边擦着手中的枪械,一边兴致勃勃。

“哎,玫姐,你们打过野猪吗?”

顾允眼睛凑到瞄准镜附近,世界一下变得宽广起来。

“之前只打过野鹿、兔子什么的,还没有猎杀过野猪、犀牛这类大型动物,一直想去非洲体验一次,只是工作太忙还没成形。”

尤玫甩了一下利落的短发,停下车回答了顾允的问题。

“打猎本身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也不在乎打什么,如果在国内开一个猎场就牛B了。”

王公子补充了一句。

顾允和程盈盈花了一整天时间,和尤玫学习了一番清理和拆卸枪支,练习营地中的固定靶。

第二天,熟悉了枪支的基本使用后,一行四人进入了丛林,全天在丛林中狩猎。

人类靠狩猎生存的时间有数万年,比不依靠狩猎生存的年头要多的多。

现代的狩猎则提供了这样一种机会,让人以一个掠食者的角色,去体验荒野上的原始杀戮,感受人类和猎物间的体力和脑力斗争,乃至胆量和心性的博弈。

走在丛林里,鼻腔中满是无比清新的空气,树叶沙沙,飞鸟振翅,野兔跳跃,四周却显得非常安静。

动物并不傻,它们其实拥有人类不具备的很多强大功能,如非常敏锐的嗅觉,听觉,视觉。

不要以为野猪,犀牛这类大家伙走起路来就地动山摇,它们行动起来其实安静的很,只要不奔跑,你根本听不到他们在走动。

在草丛和树叶遍布的丛林里,人永远是动静最大的物种。

每当微风吹起,动物们都会习惯性的去闻空气里的味道,嗅到危险即刻撤离。

它们会保持在下风口的位置,让追击者的气味被吹向它们,以随时判断下一次逃离的方向。

临行前,顾允一行人约好,今天进行打兔子比赛。

打猎不是打靶,狩猎区的野生动物,不会站在那里让你打,不是说有些人想的,一杆枪在手,就可以大杀四方了,现实就是如果没有专业的猎人带路的话,你转悠一周可能都看不到目标,不要说开枪,恐怕连瞄的机会都没有。

在丛林里,越野车的轰鸣和人类的气味都意味着危险,如果开枪的时候能悄悄的接近到100米,就已经是一个很理想的射击距离了。

真正的狩猎需要的就是这样一种彼此高度戒备,不断对抗博弈的状态。

不远处的尤玫,对着顾允隔空打了个手势。

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野兔。

顾允二话没说,抬起手腕瞄准短暂停止的野兔,果断开枪。

砰!

野兔应声倒地。

“牛逼啊!第一次出手就有货。”

身后的王公子拍了拍顾允,表示肯定。

顾允笑着低下头,把自己的战利品扔到牛皮袋里。

好爽。

很快,程盈盈也打到了第一只兔子,随着一行人狩猎进度的不断推进,顾允越来越享受打猎的过程。

狩猎会增强人类的知识,胆量和体魄。

狩猎是一个深入理解自然界的过程,随着参与次数的增加,顾允发现自己越来越希望对眼中所见的一切加深了解,包括各种鸟类,昆虫,甚至植物等等,而不仅仅是枪下的猎物。

一整天的经历下来,顾允从王公子和尤玫身上学到越来越多的知识,可以通过足迹和粪便识别动物,通过叫声判断鸟的品种,在斑鸠落地吃食时感觉到大型动物即将出场。

那种第六感升级的体验令人无比着迷。

“你们看前面的斑鸠,这代表着有大型动物快要过来了,有些打猎者会在狩猎危险物种的过程中,受不了压力把枪扔了跑掉,或者在机会来临时却不敢开枪。”

一路上,尤玫分享着自己狩猎的体验。

虽然她也没有亲手捕猎过大型动物,但在英国和同学们聊打猎的时候,理论知识丰富得很。

话音未落,不远处出现了一只巨大的野猪。

野猪王。

相关推荐:人在神雕,开局获得九阳神功绝色倾天下从长津湖开始海贼首富的嚣张高调史这个网红太有钱了治愈系篮球控卫在此我当上帝那些事儿当上帝重新开始进化宝可梦我能进化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