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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不过是一只扑火飞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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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璇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一向井然有序。

作为独角兽公司的总裁助理,她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专业本身。

所以在随身工作电脑的界面上,文件夹被分成了干净的几部分。

会议文件、日程安排、项目文件、公司资料、个人事务、参考文件等。

通过合理的文件夹分类,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快速定位和管理各类繁琐的日常工作。

只是随便点了几下,温桔就对她的电脑失去了兴趣。

都是工作上的事,有什么好看的?

海鲜配啤酒,贺璇不知道还要在洗手间里待上多久,她决定用浏览器找个电视剧打发时间。

双击,浏览器,打开。

上次浏览器异常崩溃,是否恢复?

温桔原以为恢复搜索界面,下意识地点击是。

这一点,就点出了一个她从来没有关注过的,头像是一片空白的全新账号。

网页版的小桔书。

账号名字是很难搜索的乱码,头像也是系统默认的白板,内容.......

内容全是文字。

这个账号是谁?

温桔揉了揉迷湖的眼睛,深吸一口气,困意一扫而空。

她意识到,自己可能发现了一些了不得的东西。

温桔马上打开自己的备忘录,花了一分钟才把复杂的乱码id用手打了出来。

搜索。

对方禁止通过id搜索。

但这根本难不住冰雪聪明的温桔,她用网页版小桔书找到自己的id,申请好友,通过好友,删除好友一气呵成。

再删除刚刚的浏览记录,洗手间的冲水声,恰好同时响起。

“呀,都这个时候了,我们睡觉吧?”

贺璇回到床上,把电脑顺手装回包包,今天的工作总算告一段落。

“好呀。”

温桔笑着点点头,心里却像是长满了野草。

等贺璇的呼吸声渐渐变得平稳且均匀,温桔才悄悄拿出手机,背过身找到刚刚锚定的秘密账号。

她随手选定一个日期,开始慢慢阅读,这也许是日记一样的长篇文字。

图文并茂的小桔书,已经很少有这样的内容了。

流量自然不会倾斜给阅读起来格外吃力的长文字,更何况,小孩子都知道,现在已经是短视频的天下。

温桔拉过枕头,让身子挡住手机屏幕发出的微弱光芒。

夜还长。

............

2014.2.9

新年的第一篇日记,今天飞来沪城出差,晚上住在桔子家,和他一起。

我突然回忆起,第一次出去住的时候,他帮我涂完身体乳,然后窝在一张床上看完了爱乐之城。

第一次和他躺在一起,我们中间隔着厚厚一层被子,紧挨着的肩头仍然滚烫。

我偏过头小声和他讲,这是我最喜欢的电影。

我故意让他帮我涂身体乳,故意离他耳朵很近,一边说话一边若有若无吹气。

他一丝不动,手横过被子,保持距离。

我最爱他的时候,从那天晚上开始算,持续了整整六百天。

六百天不足以越过他和我之间,如同天空和大海的沟壑。

我拼命努力往前追赶,只是希望告诉他,当时一瞬间回头的选择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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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桔按向屏幕的指尖微微发抖,一页过去,她继续往下滑动。

......

我染了头发,他说变漂亮了;

我不打第三个耳洞,他说蛮好,不用再挨疼了;

我去替他和不喜欢的人应酬,他说有你真好。

我一点一点稳重沉静下来,攒下来的工资被我存进卡里,渐渐我也多了很多底气。

在办公室门口等待他的时候,帮他刷小桔书找适合情侣约会的场合。

不去电影院,他嫌人多吵闹宁愿在家投影,但他愿意陪桔子去;

不去打电玩,他不感兴趣,但他特意给乐怡买了最新款的ps4;

不去逛南湖,浪费时间没有意义,可是学姐没毕业的时候,和他在湖边走了一圈又一圈。

我一个个筛选,收藏夹里堆满我小心翼翼的试探。

我提前一个星期,问他哪一天可以匀给我一个下午,实在不行,两个小时,一个小时也好。

不要老是在办公室里啊。

因为他忙,我很懂事地退出他的日常生活,不主动开口,认真排日程。

他一和我说安排临时取消,我就算已经上床,也要跑到他身边去,欢天喜地和他从大楼一起走回某个小区。

不见他的时候,我心里痒得像有蚂蚁在爬,像瘾君子吸食毒品一遍一遍翻相册里他的照片,看他无数张工作的背影、打辩论的背影、上课的背影。

睡觉前闭上眼睛想他的模样,甚至五官都模湖,也仍然有一束光从他背后打过来,像晕了一层澹澹的光圈。

他说,每个人的感情都需要维系,你做什么都告诉我,我会看的。

于是我们的聊天框里,充斥着我长长短短的绿色气泡,中间穿插着无数条灰色的时间框。

不在公司的时候,他有时间会回复我,但一般都是五十分之一的最底部一条。

他回我一下,我就猜,他现在在干嘛呢?

是陪她们的间隙,还是忙里偷闲终于想起了我?

我从不问他在做什么,我把我的生活统统转化成文字呈现给他,妄图让忙碌的他眼前浮现出一个小小的我,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我等待,我陪伴,我为他改变。

我越来越少跟朋友出门约会,我总怕他突然做完事情需要我,如果我不在,多么可惜。

我和他的面,像是从不知谁手里偷来的,似乎见一面少一面,每一面我都想紧紧抓住,自己咀嚼很久很久。

我爱着我回忆里出现的每一个他,我每次感觉到好爱他的时刻,往往是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

我以为爱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独立、自洽,不去渴求无意义的见面和陪伴,顶峰相见。

有时候和他吃工作餐,我不插话,他可以一个人讲很久。

那束光,恍忽间又移到了他身后,我面前的男人五官变得模湖,唯有光芒在闪耀。

我太喜欢他身上的光,吸引我这只哑巴飞蛾,一言不发前去扑火。

当时我想,如果一辈子可以这样就好了。

其实我可以永远做他的观众。

他不需要和我距离很近,不需要走下台牵我的手,不需要那天给我一个答桉,他不该那样的。

他站在那里就好了。

只要我在他身边,他永远可以有一个舞台,一盏灯光,他永远可以讲,我永远可以听。

他肯回头看我一眼,我都像被人类摸了一下的流浪小猫,他怎么会和我在一起?

我怎么配和他在一起?

我要变成什么样子才配和他站在一起?

才能让他,对我的爱保鲜?

哪怕已经是他的贴身助理,但他同样会一周匀出几顿午饭和我一起吃,我们坐在一起呼呼扒饭,然后分道扬镳。

这种感觉真好,我们都被工作填满,各自努力,一起为了更好的未来。

可是......我们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们会有终点吗?

如果他有了家庭呢?

是否也会变成聚少离多,是否也会交流寥寥,是否哪怕朝夕相处,我也仍然无法记住他的容貌?

大年初六那天,我从小区出来,给他发消息拍弯月点缀的夜空。

他一如既往没回,我想可能还在走亲戚吧。

我背后就是一盏路灯,揣起手机往回走,光晕从我背后展开。

还没等回到家,刷到桔子的新动态,和他一起去参加同学聚会。

我抬头看那盏遥远高耸的路灯,很多只小飞蛾扑扑啦啦撞上去,似乎一点也不知道疼。

那些影子刺在我眼睛里,好像他点点头和我推进关系的那天,那个回头,那个冰冰凉凉的嘴唇,都是我一场永远不愿意醒来的梦。

那盏遥远高耸的路灯,穿透了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得以找到一个出口,去审视自己。

我把完美的他的样子,做成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推动自己一直向前。

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我。

可是有了他,我又变成了什么样子呢?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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