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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第124章 小瓶儿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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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仲就这样牵着小瓶儿的手从客栈里头出去了。

小瓶儿同样很跃跃欲试。

毕竟,小瓶儿从小就是在李家村长大的,与奚仲一个鸟样,没见过大都城。

而且小瓶儿从小就被父母许配给了那李二彪,而那李二彪也是一个喜欢干坏事的年轻人,这自然让小瓶儿不喜欢。

当时小瓶儿可谓是陷入了绝望。

虽然李二彪对小瓶儿很好,但是,这并不是小瓶儿喜欢李二彪的理由。

甚至于当时小瓶儿都做好了一辈子呆在村子里头的打算。

好在后来天无绝人之境,李二彪被落禅宗选上了,还带上了她。

她那时候还很忐忑,也很绝望,因为李二彪若是当上了宗门的弟子,那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那么毫无天资的自己,岂不是只能乖乖给李二彪当媳妇了?

还好,霸刀宗的人带走了李二彪。

而且听说霸刀宗还覆灭了,不知道李二彪还活不活着。

如果活着,那奚仲仍旧是要将其寻找出来,若是碰见,那肯定是要一拳将其打死。

要知道,奚仲的前身,就是被李二彪这些人打死的。

如果他现在还活着,那应该境界上肯定不算低了吧。

毕竟,他自己可算是一个六品灵根的普通人才了。

现在怎么说也差不多应该能够摸到了筑基境门槛了。

奚仲牵着小瓶儿,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之上。

大街上的人,都是穿着古朴的衣服,当然了,也有奢华的丝绸。

不过丝绸的衣服,大多都是看起来漂亮雍容的妇人或者是女子穿的。

好像在这座都城里头,没有那种“姑娘只能在闺中,不许随便上街露脸”的规矩。

所以大街之上,还是有着不少女子带着下人出来游街购买东西的。

都城其实很大,不过奚仲第一要找的地方,就是吃的地方。

因为他和小瓶儿都没有吃东西呢。

任静珊这种修仙之人,可吃可不吃,毕竟现在境界也很高了,虽然还没没有到达辟谷境,但是对普通食物的需求,肯定不大了。

而且任静珊的储物戒指里头肯定也有一些珍贵的灵丹妙药,反正就是不会饿着任姐姐。

说起灵丹妙药,奚仲又想起了当初韩略给自己吃的辟谷丹,想起那劣质丹药的味道,是真的难吃,而且竟然还敢取名为“辟谷丹”,简直就是对辟谷境的侮辱。

而奚仲和小瓶儿这种凡人,自然还是得吃东西的。

奚仲找了一家小铺子。

这家铺子的香味,最为浓郁,好像是做烧鸡的。

一共十几张桌子,竟然全部都坐满了。

奚仲现在身怀“巨银”,自然是底气十足,一进铺子,好不容易带着小瓶儿占了张桌子,便高声道:“掌柜的,给我上一盘大烧鸡!不好吃不给钱!”

奚仲可不怕羞,也不内向,即便是人来人往,仍旧喊的高声。

他就喜欢这股市井味道。

“好嘞,一盘烧鸡可得要小哥你二两银子,小哥你可先要看看兜里的银钱够不够!”那中年掌柜豪气地笑道。

奚仲一挥手臂,笑呵呵地说道:“掌柜只管上菜,你看我是那种吃霸王餐的人吗?”

众人一瞧,好像还真不是。

毕竟是在仙家宗门呆了这么久,不说境界有什么增长吧,只说与各位师姐们混在一起,也沾染了一点仙气不是?

再加上奚仲现在穿的,是落禅宗花语峰里头的弟子服饰,而且还是众多师姐帮他弄的,审美观完全符合女子,面料看起来又是好面料,穿在奚仲身上,人模狗样的,若是再在后面带几个狗腿子仆从,那说奚仲是一位阔家大少爷,也大把人信。

而小瓶儿则是赶紧低下了脑袋,怕别人看她。

事实上,也确实挺多人看她的,毕竟长得那么标志的一个小姑娘,而且任静珊好像也给小瓶儿准备了好衣服,如今穿在身上的,虽然朴素,但是那面料,只要有心人一看,就能够看出来,这布料的价格不菲,肯定是订做的。

在奚仲喊出声来后,周围正在吃着烧鸡的人们都察觉到了这位粉雕玉琢的小姑娘。

一位大叔还笑呵呵地对奚仲说道:“这是你家姑娘?有人说媒了吗?没有的话,你觉得大哥我的儿子如何?”

奚仲连忙挥手,“大叔,去去去,我这姑娘可不嫁人的,这么水灵的白菜,哪家的猪都别想拱!”

“哟!这小子宝贝的紧!”

“那不是,要是俺家的姑娘也长得这么粉雕玉琢,不来个皇子大少,俺都不配给他!”

“哈哈哈哈哈!”

小铺子里头响起朴实大汉们的震天响。

小瓶儿则是害羞得把脑袋低低的。

最后还挪到了奚仲身旁,牵着奚仲的衣角。

奚仲揉了揉小瓶儿的脑袋,笑道:“安心吧,奚仲哥哥可不会把你许配给谁,你喜欢谁,以后就嫁给谁。”

小瓶儿眼眸这才亮晶晶地抬头,“真的吗?”

奚仲拍着胸脯,“自然是真的,期间有哪只猪想拱你,奚仲哥哥保管拿刀砍断他的腿!”

小瓶儿嘻嘻笑道:“奚仲哥哥你也是猪!”

这又引起了大汉们的笑声。

这间小铺子本来就是属于路边摊的那种,靠着口味和实惠的价格征服了这些民众汉子,至于那些个衣着华丽的公子们,不是上青楼,就是上那种档次很高的酒楼,哪里会来照顾这里的路边摊。

一盘烧鸡上来,热气腾腾,诱人之极。

奚仲尝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看来高手在民间,便给小瓶儿夹了好几块。

小瓶儿自然吃的小嘴满是油腥子。

可是老天爷总不会让人平静。

就在奚仲和小瓶儿吃得正欢的时候,铺子外边的路上,一位衣着华丽英俊潇洒的公子哥,带着一群仆从从这里经过了。

身边还带着一位姑娘,那位姑娘的模样,与公子哥的模样,有点相似,看起来应当是兄妹。

好巧不巧,那位公子哥转头之间,眼角余光便看到了正在吃着烧鸡的奚仲和小瓶儿。

当然了,他看到奚仲的时候,毫无波澜。

可看到小瓶儿的时候,瞳孔里头就绽放了一道极其耀眼的光芒。

那位姑娘看到自家哥哥的眼里绽放出如此光芒,心中就要哀叹一声,又是哪家不幸的姑娘惹了这个家伙的觊觎?

要知道,但凡被自家哥哥看上的姑娘,几乎最后都会死心塌地的爱上他,无一幸免。

这也就导致了,自家哥哥的庭院里头,十间房子里头,有八九间是住着姑娘的。

而且这些姑娘还心甘情愿地几女共侍一夫,这让她很不解,自家哥哥到底是使用了什么迷魂法?

而自家哥哥看上了某位姑娘的时候,眼里头绽放的光芒,就是现在这种。

那是一种看到心喜猎物的光芒。

她顺着自家哥哥的眼光看去。

然后,她的眼睛里头也开始绽放出了耀眼的光芒。

没错,她也看上了那粉雕玉琢的小姑娘。

我滴天啊,怎么在这种铺子里头会出现这么可爱的小姑娘!?

奚仲吃着吃着烤鸡,突然眉头一皱。

那是自家的白菜被猪盯上的危机感。

他直接转头看去,果不其然,发现路边竟然有两个人对小瓶儿虎视眈眈!

而且其中一个,还是个姑娘!

我滴个龟龟。

小瓶儿的魅力这么大吗?男女通吃?

然后奚仲就看到,那公子哥和大小姐带着身后十几位拎着各种上街购买的东西的仆从来到了小铺子前。

铺子掌柜连忙小心翼翼地凑上来,“这……这两位客官,是想吃点什么吗?”

公子哥将手中的折扇“咔”的一声散开,微笑道:“自然是想吃点什么的。”

他所说的“吃”,自然不是吃烧鸡了,而是要吃猎物。

奚仲眉头一皱。

那大小姐见状,朝自家哥哥的腰间肉伸手一扭。

那公子哥疼得龇牙咧嘴,“妹妹,你想干什么!?”

这追魂夺命掐委实是让他有点受不住。

大小姐翻了个俏媚的白眼,哼了一声,很想说哥哥你可别把小兔子给吓跑了,然后才笑眯眯地对掌柜说道:“嗯,听闻你这间铺子里头的烧鸡不错,我正想尝尝呢,还有位置吗?”

掌柜左看右看,指了个位置,“喏,正好有一桌子空出来,客官们您先坐,我去给各位客官烧鸡!”

好巧不巧,这掌柜指的位置,刚好就是奚仲旁边空出来的位置。

然后,这位满身珠光宝气的大小姐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坐了下来。

那公子哥更是眼睛亮亮,坐到座位上,笑眯眯地看着小瓶儿的背影。

由于小瓶儿是背对他们的,而且也一直专心吃着烧鸡,倒是没察觉到身后的位置来了新客人。

于是乎,小瓶儿身后就多了两双图谋不轨的眼睛。

一个,是想把这小姑娘收回家,当未来的媳妇。

一个,是想把这小姑娘收回家,当未来的姐妹。

总之,奚仲是感觉到了浓浓的危险气息。

奚仲与那两人对视。

公子哥看了一眼奚仲。

大小姐也看了一眼奚仲。

奚仲便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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