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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三章 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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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雪很是无语,自己可是原装的黄花大闺女,纯洁的良家小姑娘。叶风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他把自己当什么了?如果自己真的照他的话做,会不会让他看轻,不再珍惜自己呢?

老爹说女孩子要矜持,老爹说女孩子要学会说不,老爹还说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就越是难以赢得对方的珍惜。怎么办?自己是爱他的,这一点儿毋庸置疑。可是让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着他宽衣解带,这也…太羞人了。

不行,肯定不行。算了,不搭理他,如果他真的想要,就自己动手。老娘又不是快递员,还给他送货上门不成?

这么想着,慕容雪就轻轻地闭上了双眼,不再理会身边的叶风,任凭他一个人在那里干着急,白瞪眼。

叶风看了看胯间支起的小帐篷,有种想用脑袋去撞墙的冲动。我滴个姑奶奶咧,她怎么还学会了“装死”呢?怎么办?要不要再继续下去?他着实有点儿为难了。

脑海中闪过自己和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在一起的画面,第一次相见以及每一次见到她的片段。她似乎总是默默地站在自己的身后,在自己需要她时,或者是不经意转过头时。总会发现,她一直都守在那里,从来不曾改变。

还记得当初自己见到她时,因为那张脸和心底的那个女孩子太过相像,自己竟然情不自禁的拉着人家的嫩白小手说:姑娘,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如今想想,若不是前世的缘分,又怎会有今生的安排呢?

对,这是缘分,是上天安排的缘分。他叶风又何必要逆天而行呢?世人都说要活在当下,珍惜眼前人。那么,如果他叶风不继续下去,算不算是亵渎了上天的美意呢?

反正已经失去了元阳之身,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做一次和做十次有什么区别?好像没什么区别吧?

叶风仔细的想了想,心里就满是委屈。可恶的兰妃,可恶的魔族大祭司,在人家还没有享受到男女之间那种快乐的时候便夺走了人家的处男之身。

你说她夺走就夺走吧,好歹也让人家过过瘾,好好地享受享受不是?太不专业了,太不懂情调了,太让人失望了,真是个不懂生活的女人,又不是他叶风付不起钱,对不对?

难怪她会沦为堕仙,就她这样的性格,在天界肯定是混不下去的。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像她这样不懂得善解人意的女孩子,想要拥有自己的小圈子,整天不说话又板着张脸怎么行?肯定不行。

得主动,得会看眼色,得会说会做,还得会甜言蜜语。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哄死人不偿命。这话呀,说得好就是艺术

,说不好,哼哼,那就是灾难。

于是,叶风故意把脸色一沉,假装生气的说道:“慕容雪,不要睡,这绒衣都被血水湿透了,还穿在身上会感冒的。你以为这无影神针是随随便便就能够使用的吗?很消耗真元的好不好?”

他一边说,一边就伸出自己的双手来,把床上的慕容雪强行翻了个身,脸不红心不跳的继续哄骗道:“乖,听话,把这件绒衣脱了吧。”

虽然慕容雪的心里羞涩极了,但还是红着脸轻轻地“嗯”了一声。

叶风就像是打了鸡血般兴奋起来,体内的荷尔蒙也疯狂膨胀。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如果女孩子同意你帮她脱去衣服,那就是默认了你可以和她羞羞。

矜持?矜持个屁呀!这个时候谈什么矜持?这个时候装什么绅士?推她,推倒她,一定要推倒她!不能手软,绝对不能手软。推倒拥有第一次,手软会后悔一辈子。

于是,叶风就撩起慕容雪绒衣的下摆,慢慢地向上提。一边提,一边仔细的观察着慕容雪脸上的表情。她像是好多天都没有睡过觉一般,虽然脸上爬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看起来十分健康,但依旧是紧闭着双眼,没有睁开。

很快,叶风的双手已经将那件染血的白色绒衣提到了慕容雪的胸口位置。顿时一股少女的天然芳香扑面而来,叶风贪婪的吸了两口,不禁有些哑然。这香气很淡,若不是距离太近,很定是闻不到的。

一般来说,每一位女孩子身上都会有一种独特的香气,或浓或淡。这股子香气有别于化学香味,也不像各种花香那般浓烈,它如馨如兰,完全是少女的身体自我净化出来的味道。

没有?那不可能。你有本事现在就脱了女友的衣服闻一闻,趴在她胸口的位置仔细闻,我还就不相信了。

“乖,把手臂举起来,咱脱了衣服再睡哈。”叶风继续蛊惑着,没想到慕容雪真还就听话的举起了手臂。

于是,叶风的双手向上一拉,慕容雪的绒衣便被他给扯了下来。

“咕咚!”

“咕咚!”…

叶风压抑住内心的兴奋,一连咽了好几下口水,还是觉得自己的喉咙发热冒火,无比干涩。

这胸…不大也不小,盈盈可握。虽然被一件抹胸包在里面,还是隐约能看见轮廓和两颗粉红色的小葡萄。

慕容雪羞涩极了,面色潮红,甚至那脖颈到胸前都爬上了一层红晕。她何曾被一个男人这么赤裸裸的欣赏过?于是,她侧身躺倒,然后拉过旁边的被子盖在了身上。

虽然说这里是厢房,

但是这铺被却十分干净,亮丽如新。貌似这老宅每天都会有人打扫,就连桌椅门窗都一尘不然。看得出来,这李家人对这座老宅还是很有感情的,毕竟是大户人家,根本就不差这点儿钱。

看到慕容雪一声不吭就钻进了被窝里,叶风那股子兴奋劲就别提了。他把那件带血的绒衣丢到门后,刚想脱去身上的衣服也钻进被窝的时候,门口却不合时宜的响起了敲门声。

“谁呀?”叶风不耐烦的问到,心里瞬间有一万个“草泥马”飘过,他看了看蒙在被窝里的慕容雪,咬牙切齿的说道:“忙着呢,一个小时候再过来,如果耽误了救人,我告你故意伤害。”

苏晚玉听到叶风的话,举起的右手便停在了半空中,再也落不下去。脑海中重复着她把那匕首刺进慕容雪腰间的画面,似乎叶风当时的脸上写满了无奈和失望。是自己伤害了他啊,是自己亲手把他推进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

可是,可是那不是自己愿意做的好不好?叶风,我爱你!从你把我从惜墨湖里救上来的那一刻开始。我也幻想过被你牵着小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但是…我不能。因为母亲,因为生我养我的母亲还等着我回去救她。

所以,我就必须得嫁给李明月。尽管他只是有机会能够夺得“武神”金牌,但是只要有一丝希望,作为子女的苏晚玉便不能放弃。

苏星辰给她说过,能够夺得“武神”金牌的人屈指可数,李明月却是其中之一。他们这样实力不凡的富家公子哥难得会主动去追求女孩子,被他喜欢,那是他们苏家的福气。

嫁给李明月,然后怂恿他抢夺“武神”金牌,如果顺利,便能够见到我华夏至宝----龙珠。

传闻龙珠有起死回生的神奇法力,还能够帮助凡人打通身体脉络开发潜力。相信借助着龙珠的神奇力量,就一定能够治好母亲的怪病。

叶风,我爱你!但是却不能和你执子之手,一起白头。

叶风,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叶风,这戒指还你,从今往后,便是路人。

泪水不争气的滑过脸颊,苏晚玉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首饰盒,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在门口,然后转身离开。

叶风,再见!

叶风,再也不见!

听到那敲门的声音停止了,叶风的心里反而沉重起来。他已经猜到了敲门的那人是谁,可是他不想见,也没了想见她的冲动和理由。

爱情,它来的无声无息,也注定不会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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