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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初恋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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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了自己请客,程志就让卢曦点两个喜欢的菜。卢曦本就喜欢海货和青菜,如果她请客的话,会点几个比较贵的菜。她知道程志家住农村条件一般,于是点了一个韭黄炒鸡蛋和一个辣炒蛤蜊。

程志明白卢曦是给他省钱,他又点了一个酱猪手、红烧排骨和紫菜汤。不管卢曦喜不喜欢吃荤菜,在程志看来桌上没有荤菜似乎显得不隆重,他听说吃猪手有美容的功效,因此一人要了一只猪手。这酱猪手是本店的特色菜,很多人来此店都是冲着猪手而来的。

实际上,卢曦虽然喜欢吃青菜,但是她并不排斥肉类食品,她只是怕胖而已。在家里,卢曦最喜欢目前做的红烧排骨了。每个周末改善生活的时候,其它的菜经常的换,而红烧排骨是每次的必备佳肴。

菜很快就上来两个,酱猪手是现成的,韭黄鸡蛋简单。程志搬来一箱啤酒,打开两瓶给自己和卢曦跟前各放一瓶。“说什么能,为我们一起去海大干一杯!”程志端起酒杯,好久憋出一句话。

“为海大干杯,为久别重逢干杯!”

两个人戴上了薄薄的塑料手套,一人一个猪手啃了起来。猪手的味道很独特、也很好吃,换作是在家里,程志会一口气啃掉一只猪脚。这猪脚煮的火候很大,入口酥却还算劲道。看到卢曦斯文地慢慢啃着,程志啃到一半也住了下来。

“程志,为我们的相识干一杯!”

“为未来四年的大学时光干一杯!”

两个人酒杯一碰后一饮而尽,这一次两个人品尝了一下韭黄鸡蛋,然后带上手套继续啃猪手的未完任务。程志没忍住,一只猪手彻底啃完,而程曦啃了不到一半。这时,红烧排骨、炒蛤蜊和紫菜汤陆续上桌。两个人又干了一杯酒,开始品尝红烧排骨的味道。

程志感觉红烧排骨味道好极了,他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排骨。而卢曦的感觉跟他大不一样,红烧排骨的味道确实不错,但是在卢曦尝来,总感觉跟母亲做的红烧排骨差了点东西。卢曦也不明白到底差在哪里,但是她感觉有点美中不足。

卢曦随后吃了几只蛤蜊,辣炒蛤蜊是她的最爱,所以在家里的时候,父母询问她想吃啥的时候,蛤蜊和排骨是首选,其次才是炸刀鱼和清水丸子。卢曦又用勺子舀了几口紫菜汤,汤的味道尚可,卢曦喜欢吃米饭的时候就着汤来下饭。

程志是肉食动物,很快三块排骨被他消灭干净。还好今天喝的是啤酒,如果是白酒的话,桌上的这些菜不够程志一个人消灭的。随着吃饭时间的延长,程志感觉到卢曦很随和,并不像以前印象里面的高冷。心态变了,再加上喝了酒,程志发现自己可以跟卢曦平等交流了。

程志的酒量有限,四瓶啤酒差不多就不分南北东西了。喝酒前说好的两瓶啤酒,在轻松的气氛中早已忘却,程志已经喝掉了三瓶。不过今天的程志似乎很在状态,三瓶啤酒下肚似乎没啥感觉。卢曦上次知道了程志的酒量,她本来想结束二人的聚餐,可是看到程志兴致正高,没有忍心提出来。

卢曦故意的延长喝酒的间隔期,她或是讲故事、或是说同学之间的八卦。果然,程志被卢曦的话题吸引,十几分钟没有提议干杯的事。不过程志上了一堂洗手间后,忽然想起好久没跟卢曦碰杯了,就随手打开了两瓶啤酒。

一箱啤酒已经喝掉近一半,卢曦喝了八瓶,程志再喝就是第四瓶了。“程志,我感觉有些吃撑了,要不喝完这瓶咱就撤退。这里离公园很近,咱到公园走走消化一下?”

“好啊!”卢曦现在说话,对于程志来说就是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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