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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自愿不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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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社会学界—般将不育现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自愿不生育,第二类是不能生育,第三类是暂时不育或延期生育。在西方,随着现代化进程和六七十年代兴起的妇女解放运动,自愿不育成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新的生活方式,因此又有人称其为“选择性的不生育”。

西方社会毕竟与东方不同,它们脱离农业的宗法社会已有几百年了。而在中国,五分之四的人口仍生活在农业社会中。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社会行为规范又是特别的强大、整齐、划一,在世界上很难再找到一种文化如中那样家家都要生孩子,而且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们的民族和文化就靠着这种强大而固定的行为规范而延续下来,成为世界上仅存的几个从未中断的文化之一。

第一次听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的人会感到突兀,因为此话的逻辑不是十分直观的。孝的内容首先是对长辈河的恭敬和侍奉,最大的不孝按逻辑应当是不孝敬父母,为什么文不生孩子反而比不孝敬父母更重要了呢?当本尼迪克特讲到日本人以生养子女为报答上代的养育之恩时(参见《菊与剑》),她也只是将这种在西方人看来[分奇特的逻辑当做一种既存事实来描述的,至于这种现象的成因她也未说淸,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典型的文化现象:延续种族的本能与需要被抽象为一种固定的行为规范,使人们在害怕陷于不孝的恐惧中达到了延续种族的目的。不知作为炎黄子孙对于这种文化传统是该庆幸呢,还是该叹息?难道弄得今天人门爆炸的不也是它吗?尤其不幸的是,它绝了我们选择的可能性。这实在有点不公平:同样的人,白皮肤蓝眼睛的就可以选择不结婚或不生孩子这样一种生活方式,黄皮肤黑眼睛的就不让选择。如果有人选择了就要遭人议论,硬说不是选择的,而是找不到对象或生不出孩子。生育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吗?许多低等动物也会生,而且比人生得更多更快,它们因此比人更高级吗?写文章说气话本属禁忌,但因一件往事耿耿于怀,心中忿忿,不能不说几句气话。那是197年,我在山西农村插队,一位中年妇女常被丈夫痛打,原因是没生孩子。且不说责任是否在她,即使她真不能生育就当受此虐待吗?我敢说,能否生育在197年的那个小村庄的文化标准中是衡量妇女价1值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个标准在其他文化中人看来或许是又可怜又残酷的,可是对于生活在这一文化中的人来说又是那么无可奈何!她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呢?

本篇用意并非希望中国人都选择不育,而是希望中国人达到这样一种境界:他之生育是他选择了生孩子这种生活方式;银他之不育是他选择了不要孩子这种生活方式。这篇文章就是以河选择不育这种生活方式的人为研究对象,内容将涉及他们的现文状、促成此种选择的原因及其他有关问题。

文献综述

关于自愿不育状况的研究

根据威尔克的调查,在70年代的美国,自愿不育呈上升趋势。1967年,18至4岁的妇女中有%的人自愿不育,到1980年时,这个年龄组中自愿不育者占已婚女性的6。4,占全部女性的11%,派克等人对1965年至1970年间自愿不育现象的变化模式的研究得到下列结果:在较为保守的大学中,自愿不育者从1965年的“无”增长为6%;在较为激进的大学中,这一比例在1965年为10%,1970年增长为18%。

波尔研究了人们的意愿与实际做法的关系。在他的样本中,1970年曾表示自愿不育意愿的人基本上是言行一致的;而1970年表示有生育意愿的人中却有0没有生育,其中有的人从要孩子转变为不要孩子,这些人的共同特点是,具有较高的教育程度、较高的收入以及较低的宗教信仰程度。

关于影响自愿不育的因素的研究

鲍姆将人们选择自愿不育生活方式的动机概括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出于享乐主义的动机;第二类是出太于理想主义的动机;第三类是由于感情的动机;第四类是出于实际的动机这种动机分类法有助于对自愿河不育行为的理解,并有助于对其发展趋势做出预测。他在另一文项研究中发现,在选择自愿不育生活方式婚姻中,夫妻关系更集加平等(但也有例外),他们比一般夫妻更加珍重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认为孩子会威胁他们婚姻的质量。此外,他们更重视保持个人旧有的身份和角色。这项研究预言,自愿不育的现象将会更加普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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